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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24-04-24

浙江金海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金海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G9块地

建设规模:浙江金海湾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76.887亩,新建生产车间、中心化验室及研发中心、综合楼、仓库、公用工程配套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58491平方米,购置萃取浸出、萃取、合成、蒸发结晶等设备,形成年产 50000吨镍钴锰复合新材料产品。包含配套建设1万吨硫酸钴、9万吨硫酸镍、4000吨硫酸锰、3000吨碳酸锰、2000吨电积钴、10万吨无水硫酸钠、100吨海绵铜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325000万元,利润45000万元,税收819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厂界距离

保护内容

X

Y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世海村

SE

~0.49km

~1740

294221.04

3334449.74

(GB3095-2012)二级

兴海村

SE

~1.3km

~1500

295061.39

3334669.87

夏盖山村

SE

~2.4km

~1440

295673.69

3333650.64

雀嘴村

SW

~2.0km

~2700

291157.52

3334145.70

前庄村

SW

~1.5km

~1380

291806.65

3333955.54

双埠村

SW

~2.8km

~1070

290392.65

3334167.77

章黎村

SW

~2.5km

~800

290728.41

3333896.85

联海村

SW

~2.4km

~1150

291242.12

3333434.05

联塘村

S

~1.8km

~1100

292120.27

3333110.77

寺前村

S

~1.8km

~1650

292791.37

3332766.80

地表水环境

中心河

N

~0.44km

小河

/

/

(GB3838-2002)III

东进河

E

~3.0km

小河

/

/

地下水环境

周边地下水

/

土壤环境

厂区及周边1km范围内

(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限值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GB3096-2008)3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因子SO2TSP、硫酸雾、氯化氢、氨、非甲烷总烃。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该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冷却循环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项目工艺废水经车间废水处理系统通过离子交换树脂除重后与其他非涉重废水一同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经水解酸化+A/0+MBR混合处理 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本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工艺设备、各类泵、风机等,其噪声源强在65~90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实施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滤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除铁渣危险特性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危废进行管理,以上固废均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膜、生化污泥等属于一般固废,委托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根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因子SO2TSP、硫酸雾、氯化氢、氨、非甲烷总烃工艺废气SO2、硫酸雾、氯化氢等酸性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废气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氨气采用“两级稀硫酸” 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用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该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及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冷却循环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项目工艺废水经车间废水处理系统通过离子交换树脂除重后与其他非涉重废水一同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经水解酸化+A/O+MBR混合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本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工艺设备、各类泵、风机等,其噪声源强在65~90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滤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除铁渣危险特性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危废进行管理,以上固废均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膜、生化污泥等属于一般固废,委托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G9块地项目所在地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规划,并符合上虞区区域总体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主要从事镍钴锰复合新材料的生产,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424~202459

十、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12369

2)建设单位:

浙江金海湾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濒操/15868608555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与经九路1交叉口西60米处       邮编:312369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101873   联系人/联系电话:/1500250472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邮编:31001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金海湾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424